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拥有大兴安岭户籍的市民
办理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除外)。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5、赴台旅游专用发票原件(由组团旅行社提供)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加格达奇区人民路47号
咨询电话:0457-2125578转4083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塔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塔河县建设街
咨询电话:1384656477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呼中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呼中区中心大街
咨询电话:0457-3438360
黑龙江省呼玛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呼玛县景山路
咨询电话:1384657766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证件费: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